子女有資產,父母可唔可以拎長生津?
「我哋做仔女有資產,阿媽係咪就攞唔到?」官方答案可能同你想像唔同。

原文點寫
社署常見問答有一條問得好貼地:「我媽媽申請開生果金,佢無入息,無乜資產,同我哋同住,我哋做仔有資產,咁佢合唔合資格申請長者生活津貼?」
- 審查以個人或夫婦為單位,唔睇同住子女。
- 子女嘅收入同資產唔會計入父母嘅審查。
- 子女俾嘅家用唔計入息,但儲起會變資產。
社署嘅回應好簡短:在評估申請人是否符合申領長者生活津貼,是以個人或夫婦為單位,並非以整個家庭為單位作評估。
另一條問答亦補充:長者獲家庭成員或親友嘅金錢援助(家用或零用)唔計算為入息——但如果累積為儲蓄,則會視為資產計算。
效果上等同鼓勵
呢條規則嘅效果,係將長者嘅福利資格同子女嘅財富脫鈎。
政策上呢個選擇好重要。如果以家庭為單位審查,結果會係:子女愈成功,父母愈難攞津貼——變相懲罰咗有能力嘅家庭,亦令長者覺得自己係子女嘅負累。
而家嘅安排等於話:長者有佢自己嘅經濟身份。子女願意供養係家庭嘅事,制度唔會因此扣減長者應有嘅保障;同時,家用亦唔會計入長者嘅入息——政府唔想孝順變成一種懲罰。
對你嘅實際意思
- 同住子女嘅收入同資產,唔會計入你嘅審查。
- 子女俾嘅家用唔計入息,但如果儲起嚟,就會變成你嘅資產。
- 父母可以獨立規劃自己嘅退休,子女唔會被牽連。
要留意嘅地方
「唔睇子女」唔等於「可以將資產搬去子女度」。社署對資產轉移嘅立場係:長者如何處理其資產屬個人及家庭問題,長者宜小心處理,並考慮相關風險;同時明文警告蓄意隱瞞及漏報可能觸犯法例。文章應該講嘅係「父母可以獨立規劃」,而唔係「資產可以轉走」。
五、子女可以做嘅三件事
- 幫父母整理資產清單。分清楚邊啲計、邊啲豁免。
- 申索供養父母免稅額。父母領津貼、子女慳稅,兩件事可以同時成立。
- 為父母投保自願醫保。每名受保人每年扣 $8,000,父母亦多一重保障。
最需要避免嘅,反而係「把父母資產轉到子女名下」——呢個做法涉及申報責任同家庭風險,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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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同住子女有資產,父母係咪攞唔到長生津?
唔係。評估是否符合申領資格,係以個人或夫婦為單位,並非以整個家庭為單位。
子女俾家用會唔會影響父母?
家用唔計算為入息;但如果父母將家用累積成儲蓄,就會視為資產計算。
子女可唔可以代父母申請?
可以授權他人代為提出申請,但社署接到申請後會安排職員會見申請人本人核實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