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生津計唔計強積金?配偶未滿 65 歲可豁免
夫妻年齡差本身就係一個規劃資源,但佢有到期日。

原文點寫
先講基本:累算退休權益(即保留喺強積金或其他退休金計劃內嘅退休權益)屬於資產,須計入審查。
- 配偶未滿 65 歲時,其強積金強制性供款及可扣稅自願性供款權益獲豁免。
- 豁免有到期日:配偶一到 65 歲就結束。
- 夫妻年齡差愈大,可用嘅規劃時間愈長。
但社署有一項例外安排。原文大意係:如申請人嘅配偶/同居人士未滿 65 歲,則其配偶嘅累算退休權益(只適用於由強制性供款及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產生嘅部分)可獲豁免計算資產,而每月作出嘅強制性供款亦可獲豁免計算入息;但已被提取嘅累算退休權益須計算為資產。
社署亦註明:根據強積金計劃嘅規定,供款人於 65 歲可自由提取累算權益。
呢條規則反映咩
政府喺呢度做咗一個相當細緻嘅判斷:未夠 65 歲嘅配偶,佢嘅強積金係佢自己將來嘅退休金,唔應該當成今日嘅家庭資產計入審查。
換句話講,制度唔想出現咁嘅情況——為咗令年長一方攞到津貼,年輕一方要提早提取自己嘅退休儲備。呢個係一種代際保護。
但豁免有邊界,而邊界劃得好清楚:一旦提取咗,就變成資產。時間點成為關鍵。
對你嘅實際意思
- 配偶未滿 65 歲時,其強積金強制性供款及可扣稅自願性供款部分獲豁免。
- 夫妻年齡差會影響規劃時間表,值得早啲計。
要留意嘅地方
權益總額嘅估算,社署建議參考受託人最近期發出嘅周年權益報表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覆檢時需要提供文件核實。
五、豁免結束前要做嘅事
- 提早計算。配偶 65 歲前一至兩年,先計出屆時強積金權益會令合併資產增加幾多。
- 預留處理時間。如需安排年金或保單,唔好等到最後一刻。
- 留意提取安排。65 歲提取後嘅強積金會變成存款,一樣計入資產。
換句話講,呢項豁免係一段「有限期嘅窗口」,唔係永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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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配偶嘅強積金點先可以豁免?
配偶未滿 65 歲時,其由強制性供款及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產生嘅權益可獲豁免計算資產,每月強制性供款亦豁免計算入息。
配偶滿 65 歲之後會點?
豁免結束,有關權益會計入資產;已提取嘅權益亦須計算為資產。
一般自願性供款有冇豁免?
豁免範圍列明為強制性供款及可扣稅自願性供款產生嘅權益。其他自願性供款部分應向社署查詢確認。


